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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15-04-10 16:25:16.947 | 发布者: |查看:5288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4月17日-28日,每天8:30-22:00之间(其中,开始时间为4月17日下午13:00,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下午16:00)。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确认材料具体时间:

2015年5月10日——2015年5月13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三、受理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35号

四、提交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含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不能复印。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用胶水将申请表左侧粘贴整齐)。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⑴非师范生出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师范生出具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部门加盖公章)。成绩单里应记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的成绩。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民办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往届生)同时提供由学校招生部门和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申请须知)。

4.体检证明原件和原件的封面、个人信息页及结论页的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要求与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为A4纸。

2、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条件与北京市统一。

3、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4、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4月28日下午16:00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后网站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5、特别提醒申请人员,由于申请教师资格数据全国联网,已在外地申请成功人员不能再在北京申请同类别,否则相应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6、其它说明:受理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

附: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

证  明

           (姓名),身份证号:              ,是             学校                       专业的学生,           月入学,若成绩全部合格,应于              月毕业。

证明人:

证明人电话:

                                                     学校院系或党总支(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