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学生持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2、 爱护书籍,选书时将未选中的图书放回原处,对图书不得折叠涂抹,不得损坏。
3、 贵重工具书一律不外借。特殊需求需经学校批准。
4、 进入室内不准携带书刊、书包,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书库。
5、 每位教师限借图书20册,借期为180天,每位教工限借图书10册,借期为60天,每个学生限借2册,借期为20天。借书请按时归还,以方便他人借阅
6、 凡遗失所借图书须按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