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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用法,消费无忧

发布时间:2016-03-21 10:09:26.893 | 发布者: |查看:4390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的李轶之。今天我和大家交流的话题是“知法用法,消费无忧”。
明天是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带有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日子,表面上看似乎离我们很远,但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扮演着消费者的角色,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3.15来临之际,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我们应该意识到,尽管当前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仍常常发生。比如,作为高中生的同学们,当你进入饭店被要求不能自带酒水,当你吃着没有达到卫生标准的食物,当你住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旅馆,大家的消费者权益其实就已经被侵犯。消费活动无处不在,而面对商家,我们消费者仍然处于一定的弱势地位。因此我们作为消费者必须在主观意识上加以重视与警惕,这不仅是避免被侵权的第一步,更是我们公民意识觉醒的重要一步。
其次,我们也应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判断自己的权益获得与受损情况。当你发觉商家向你销售了假冒伪劣的货品,亦或是商家没有做到他们所承诺的服务质量之时;当商家强迫我们消费,亦或是商家制定了无视我们意愿的霸王条款之时,我们就应该明白商家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法律赋予我们的正当权利。举例来说,无论是网购的暖手宝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还是在健身房办年卡却被告知还要按次计费;无论是想要享受一项服务就被要求必须购买绑定套餐,还是餐馆里贴写的“本店不得自带酒水”。生活中这些让我们气恼的消费烦心事,正表明着我们的权利被慢慢侵蚀。而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拨开这些消费中的层层迷雾。希望我们接下来在学校内的普法活动能够帮助同学们练就慧眼,看清种种消费中的侵权乱象。
最后,面对无孔不入的侵权行为,我们中学生又该如何避免和弥补呢?其实我们可以做到四点注意:第一,购买商品时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及材料。做到基本的了解,甚至货比三家,这样可以使我们减少上当受骗的机率。第二,注意并确认商家做出的承诺。“确认”这一小小的行为可以提醒商家你看到了,而且记住了,这样不仅可以让我们减少上当,而且对于事后维权也让我们有据可依。第三,注意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对于那些大甩卖的地摊货,不要见到就抢;面对巧舌如簧的销售人员,更不要轻易相信。很多人正是因为贪小便宜的心理,往往就给欺骗开通了一扇门。第四,学会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学生,当我们发现自己权益受损之时,可以先与商家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态度不必过分强势,但也一定要底气十足。也可以寻求家长或者相关组织的帮助,让事情得到更妥善的解决。当然,法律是我们最强有力的武器,用法的力量保障自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并做到的。
演讲的最后,借今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与大家分享——“新消费,我做主”!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