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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职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7 11:36:21.87 | 发布者: 人事办 |查看:6414

根据上级批准2013年我校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指标为8名、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指标为8名。

 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427---52日参评人员通过【数字校园平台】  【材料】模块上报《申报职称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各类证书原件照片,进行报名登记。

二、53人事干部汇总申报人员名单。德育处、教务处审核班主任、相当于班主任、课时基本条件。

三、53开始到54下午500申报人员将各类证书原件交到人事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56初评委对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教师进行初评。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准备述职材料一份,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56公示初评结果。

59初评结果上报教委

             昌平一中初评委办公室

 

 

              2013426

 

附:须提供的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下:

现任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校区任教的教师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天通苑校区任教的教师需提供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计算机A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提交)

“十五”继教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 2013职评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