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批准2013年我校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指标为8名、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指标为8名。
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4月27---5月2日参评人员通过【数字校园平台】 【材料】模块上报《申报职称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及各类证书原件照片,进行报名登记。
二、5月3日人事干部汇总申报人员名单。德育处、教务处审核班主任、相当于班主任、课时基本条件。
三、5月3日开始到5月4日下午5:00申报人员将各类证书原件交到人事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5月6日初评委对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教师进行初评。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参评高级职称的教师准备述职材料一份,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5月6日公示初评结果。
六、5月9日初评结果上报教委
昌平一中初评委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附:须提供的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下:
现任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校区任教的教师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天通苑校区任教的教师需提供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计算机A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提交)
“十五”继教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