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页 > 综合栏目 > 通知公告

昌平区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0 14:14:38.977 | 发布者: |查看:3064

(温馨提示:学校征收作品时间为20161110——11日,请有意参与的老师按要求把申报材料交到教科室)

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我区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为了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建立相互融合的共同育人机制,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昌平区教育学会确定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和“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机制的实践探索”两项研究为专题征集昌平区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

根据《昌平区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坚持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相结合,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坚持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基层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为推进昌平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为建设“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做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要力求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

2.结合本校的实际,从昌平区教育学会“十三五”两项专题研究领域中选题(具体范围参见课题指南),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教育价值。

  三、课题研究期限

  科研课题要求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

  四、申报时间

  20161019-1115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可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文件精神,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和“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机制的实践探索”两项研究专题为选题方向,确定具体课题题目后进行申报,课题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请仔细阅读《昌平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如实填写《昌平区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昌平区教育学会学术组,同时上交电子版至邮箱cpjyxhkt@126.com

  六、课题评审及课题研究费用

  1.学会教育科研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聘请的专家组负责,终审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

  2.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研究经费。

七、联系方式

  1.地址:昌平区教育学会(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35号)

   邮政编码:102200

  2.邮箱:cpjyxhkt@126.com

3.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9722475-8666

附件: 昌平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