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学校征收作品时间为2016年11月10——11日,请有意参与的老师按要求把申报材料交到教科室)
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我区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为了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建立相互融合的共同育人机制,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昌平区教育学会确定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和“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机制的实践探索”两项研究为专题征集昌平区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
根据《昌平区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坚持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相结合,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坚持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基层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为推进昌平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为建设“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做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要力求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有效性。
2.结合本校的实际,从昌平区教育学会“十三五”两项专题研究领域中选题(具体范围参见课题指南),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教育价值。
三、课题研究期限
科研课题要求两年内完成,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
四、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19日-11月15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可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文件精神,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和“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机制的实践探索”两项研究专题为选题方向,确定具体课题题目后进行申报,课题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请仔细阅读《昌平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如实填写《昌平区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昌平区教育学会学术组,同时上交电子版至邮箱cpjyxhkt@126.com。
六、课题评审及课题研究费用
1.学会教育科研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聘请的专家组负责,终审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
2.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研究经费。
七、联系方式
1.地址:昌平区教育学会(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35号)
邮政编码:102200
2.邮箱:cpjyxhkt@126.com
3.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9722475-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