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首页 > 德育之窗 > 国旗下讲话

宪法

发布时间:2016-12-05 08:55:02.647 | 发布者: |查看:5422

124宪法日演讲稿

中国政法大学 王雨晴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今天很荣幸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些我个人对于宪法的理解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并于1982124日正式实施,故将每年124日定为宪法日。宪法规定了当代中国根本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组成和权责,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为了使法律更贴近中学生的生活,在此我主要与大家分享宪法中有关于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想要对宪法有初步了解,首先我们要知道宪法所规定的主体,即公民的含义,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管同学们都是初中生,《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你我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学生而言,受教育权至关重要。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受教育不仅是我们的权利,更是我们的宪法义务,我们要在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六年,初中3年),主动完成义务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应起到保证作用。否则,国家和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迫使其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所以,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在法治的土壤里播种下一颗名为梦想的种子,用自己的汗水去辛勤浇灌,让它长成你期待的模样。

学习固然重要,但同学们也应当学会保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宪法》明令禁止用任何方法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等。如果同学们遇到过此类事情,事后一定要及时地告诉老师和家长拿起法律的有力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害怕报复而忍气吞声这样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宪法》在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在关注着我们的思想,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都说法律是冰冷的,可是在我们细想以后会发现其中的人文关怀和价值导向。宪法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却并没有要求成年子女赡养的权利;同样,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没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义务是指无回报,权利是指应得到,但父母和子女之间应是只想付出不想回报的,故而对对方只有义务,并无权利,我们在冰冷的法律中看到的是父母子女间的情感。理解法的精神的过程让我想起托·富勒所说的: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确实如此,法律是谦抑的,它小心翼翼的将情理法糅合在一起,协调程序和结果的统一,法律也是有感情的,它既维持秩序和公平,又倡导着社会价值走向何方。

最后和大家分享康德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生: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们心中高尚的道德法则。头顶的星空需要我们不懈探索的梦想,而心中的道德法则需要用法律来维护。希望同学们心中种下的那颗以梦为名的种子,会在以后蓦然回首时惊觉它已在生命深处静静地开出了太多太多芬芳素雅的花朵,每一朵都抵得过百转流长的温暖,时光在那素白的花瓣上深深浅浅地镌刻,定格。花开一季蝴蝶一期,纵使蜉蝣朝生暮死,也曾绚烂似朝阳。有些时候看似光阴短暂、时光流水却也可以尽情绽放青春无悔,不为摆渡却为绽放,该是花一般的年纪便该绚烂绽放;我们有梦便该为梦去努力! 愿以梦为马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