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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昌平区第五届高中通用技术 “创新设计与制作暨创客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09:18:25.597 | 发布者: |查看:3581

(温馨提示:学校征收作品时间为52930日,请有意参与的老师把作品申报材料交到学校教科室)

各高中校:

    为了推动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建设,贯彻落实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促进学生核心技术素养的提高,培养高中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展示学生学习技术课程的学习成果,体现通用技术学科综合、创新、实践的课程特色。 2017年继续开展我参与、我设计、我创新的创新设计与制作暨创客作品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全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二、     作品要求:

1.    与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设计制作实践项目;作品注重学生的独到见解和创意,注重科学性、实用性,提倡节能环保,体现人文精神。

2.    作品制作的工艺、工具、材料等不作限定。作品要求学生独立设计制作或合作完成,作者署名不得超过两人,指导教师署名一人。

3.    每件作品须附有图文说明的材料,采用A4纸,自制封面,封面标注作品题目、学校、作者姓名、序号等信息。正文部分的标题用2号宋体字,内容用5号宋体字。 

4.    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替完成,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参评者负责。

三、作品上报

1.    各校经初评后,由学校统一报送。分别上交A4纸质报名表和电子版报名表(Excel格式)各一份(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cptyjsjy412@163.com

2.    上交学生作品用小标签写明题目、学校、姓名和序号,并将标签粘贴在作品侧面。

3.    各校于2017530日至201762日期间将参展作品及相关材料交到教师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高中技术教研室。

四、表彰办法

1.    评奖设置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2.    在本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校,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3.    在本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辅导教师,设优秀辅导教师奖并颁发证书。

4.    预计6月中下旬,优秀作品作者(学生)进行现场展示与答辩,具体安排另通知。

 

 

附件:昌平区第五届高中通用技术创新设计与制作暨创客作品参评表

学校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序号

 

 

 

 

 

 

 

 

 

 

 

 

 

 

 

 

昌平区教委中学教研室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