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的相关工作精神,做好北京市第五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的组织工作,推介在教学改革中所产生的研究成果,昌平区教委决定组织开展 “昌平区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
昌平教育系统各单位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经过实践检验,有助于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办学水平提升,具有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具体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及特殊教育等不同领域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为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反映教育改革前沿最新理念和创新精神,体现各学段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性,对提高各学段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育人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改革方案、教学方法、教材等。
(二)成果产生于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间,可以是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自主研究成果,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在区域内产生良好评价和社会影响(如:已在正式刊物发表文章、承担过一定级别的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会上做过典型发言)。已在北京市、全国“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奖的成果不参与本次评审。
(三)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委直属单位中的团队及个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严谨笃学,成绩显著者均有资格申报成果。
(四)申报成果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两类。申报集体项目的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
三、申报方法
(一)采取网上申报形式
1. 申报网站
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网站——教育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输入继教号及密码登录——教学成果评审管理系统
2.2017年4月10日,申报者网上填写、上传成果申报材料。
(1)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网上填写)。
(2)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成果总结是评审教学成果奖的主要依据之一,包括成果形成背景、实践过程、主要成果、实践效果等内容,一般不超过8000字。(附件3、网上填写)
(3)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相关支撑性材料(上传照片)
A. 书籍类(上传封面、目录的照片)
B. 文章发表(上传报刊或书籍的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的照片)
C. 征文获奖(上传证书照片)
D. 教具、学具、光盘、软件等(上传照片)
3.2017年4月21日,成果申报单位从成果的基本信息、成效评估、作用发挥、学术影响等方面认真审核,确保成果的真实性。
(二)各单位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4)文本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区教科室课题管理组。
联系人:周学荣 奚燕
联系电话:69744012
昌平区教委教科室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申报办法.doc
附件2. 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 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doc
附件4. 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成果梳理提示.doc
附件5. 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6. 第三届昌平区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doc